反壟斷修法 橘批意識形態掛帥

     國內首部反媒體壟斷專法是否能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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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親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李桐豪昨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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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藍、綠陣營提出的修法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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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只是為了保障各自政治正確的聲音得以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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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真的從媒體長遠發展或數位匯流的角度來立法。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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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團將提出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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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為藍綠意識形態飆車背書。
     藍綠版本 只為滿足各自需求
     李桐豪昨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自從旺中集團提出合併中嘉開始,各界突然紛紛關注起媒體壟斷的議題,不論是政界、學界或學生團體,無不用放大鏡檢視每一次媒體整併案。但說穿了,現在立法院委員會討論的各種修法版本,無不是為了滿足藍、綠各自需求,保障對自己有利的言論與意識形態,不致被壓縮、打壓或扭曲。
     他認為,反媒體壟斷法根本管不了媒體亂象,只會扼殺媒體發展。數位匯流才是未來媒體的趨勢,但藍綠兩黨都短視近利,缺乏對媒體發展的前瞻性展望,親民黨團擔心該法通過後,將使得台灣媒體產業失去活水、零碎化,走不出大格局,反讓媒體產業「中小企業」化,不利國際競爭。
     李桐豪批評,政院版本的媒體影響力計算方式過於繁雜,不僅無法客觀計算,更是包山包海、流於形式,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而民進黨版則是「誅連九族」,將四等旁系親屬都納入該法規範,明顯過於嚴苛。
     李桐豪批 獨為特定媒體修法
     李桐豪表示,親民黨團將在委員會審查和朝野協商時提出對案,若藍、綠兩大黨無法提出可說服人的理由,只是為特定媒體修法,將要求從嚴處理,但詳細條文則暫時不對外公布。
     他指出,親民黨團主張媒體亂象應用重賞重罰機制處置,一方面政府應鼓勵媒體創新,製造優質節目,但另一方面對操弄錯誤資訊、刻意製造對立的媒體,則應有撤照的重懲機制;另外,反媒體壟斷法須彈性、定期調整,避免因短期考量,影響傳播產業發展。
     至於在媒體經營上,李桐豪強調,應要求設置和獨立董事一樣重要的勞工董事,並建立閱聽人申訴機制,民眾若因媒體報導受損,可請求賠償與名譽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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