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3年前不預警宣布和福茂唱片終止合約,
,隨即加盟美妙音樂,
,引發青田經紀公司以及福茂不滿,
,向張韶涵提告違約求償3465萬元,
,台北地院認為,
,雙方合約是委任關係,
,張韶涵有權主動解約,
,僅須歸還2011年青田付給她的4萬元酬勞;全案仍可上訴。,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