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3月發生的台中市阿拉夜店9死8傷大火案,
,台中高分院審結,
,合議庭以業者銘哲只顧經營得利,
,長期漠視公眾安全,
,惡性重大,
,依違反建築法擅自接水電使用,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另違反建築物合法使用與構造安全規定致人於死,判5年8月。索賄的市府都發局雇員張尚義維持原審4年徒刑。,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