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批授權費 嗆報廢伴唱機

     到里辦公處唱免費卡拉OK對許多老人家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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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重要休閒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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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近三大音樂集管團體要收電腦伴唱機「公開演出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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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里長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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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將伴唱機收到倉庫準備報廢。
     台北市民政局股長辛克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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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某家公司宣稱有某首歌的版權要收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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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雖查證發現該公司並無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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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後續也了解到里辦公處的電腦伴唱機是需要付「公開演出授權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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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主動跟三大集管團體協調費用事宜。
     辛克照說,台北市約共有兩百台伴唱機,原來三大團體協調每台每年共八千四百元,經協商後降低為每台每兩年共五八八○元,每年約增加一百二十萬元預算,但三大團體中的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認為,後續協商的價格太低希望調高,所以目前剩MUST尚未確定簽約事宜。
     接獲里長陳情的台北市議員何志偉說,當時民政局購入電腦伴唱機時都沒想過後續版權問題,如果三大音樂集管團體立場持續強硬,未來台北市公開場所,例如公園或里活動中心將不會再有歌聲,對休閒娛樂很少的銀髮族來說很殘酷。
     MUST法務暨授權部經理范佩珍昨被詢及時表示,此為內部業務不便透露。智慧財產局科長洪盛毅表示,依《著作權法》規定,里活動中心伴唱機雖為公益使用,但因屬經常性利用,所以必須付公開演出授權費。
     洪盛毅表示,智財局參加協商時曾要求三大團體不可刑事訴訟並降低收費,因這不只發生在北市,要求三大團體對各縣市收費須一視同仁,而MUST之前已跟其他縣市協商,為求公平才不能提供較低價,但保護著作權人權益正是《著作權法》的目的,希望大家遵守使用者付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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