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傳真機-電線害死騎士 桃縣府判賠490萬

    六年前「柯羅莎」颱風襲台,

臍帶印章

,廿八歲男子蔡明翰在颱風夜,

大園抽水肥

,騎機車行經桃園縣觀音鄉的台十五線,

下腳料回收

,被掉落的電線勾到摔車,

海島旅遊

,送醫後死亡,

珍珠粉

,蔡的父母因此訴請國家賠償。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

控油

,桃園縣政府沒有盡維護電線之責,

軍警帽

,四日判賠新台幣四百九十萬七千六百廿八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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