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義大犀牛巨星曼尼首轟終於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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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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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顆球被球迷持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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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各種討論:這顆球該屬於聯盟、球團或是曼尼個人?不管最後發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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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球場上發生的紀念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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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著對棒球運動的重視及價值感;台灣已經進入正視棒球文物「文化資產化」的階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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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更深化及延續此現象。
曼尼這顆首轟球被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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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說明台灣正處於棒運價值期,再加上它多了些故事性,包括是中華職棒史上第七千轟、球落入場內被防守球員撿到,防守球員又戲劇化再將球丟給外野看台球迷。這件事若是在文物價值認定不具備的情況下,拿到球的球迷應該會大方交出,展現自己對棒球的支持;但現下發生這事,也引起爭議,往後恐怕會陸續有類似事件發生。
為了讓棒球在台灣價值延續,也為了避免更多糾紛,我們確實該好好思考,在保護文物資產的概念下,棒球場上文物該如何歸屬及運用?
先從文物的歸屬來看,有人認為此球應歸產出單位聯盟、球團或是球員,得依法取回。但依中華職棒及日、美職棒的做法,比賽中球的歸屬皆為最後持球者,也因此日本野球名人堂會請百名工讀生在外野等著接破紀錄球。二○○四年紅襪隊打破八六年的「貝比魯茲魔咒」拿下世界大賽冠軍,當下冠軍球也是被最後接到球的一壘手明凱維奇宣稱擁有所有權(這事當年也引起不同聲音,主要是認為明凱維奇拿紅襪薪水,理應是球隊的)。
再看文物的運用層面,從上例明凱維奇拿到球後,他是借給紅襪隊巡迴展出,而曼尼的心願是希望拿去拍賣做公益,球團則希望將球放在球隊博物館展出。這也引發「紀念物」該轉為公益款讓私人收藏,或交由博物館典藏的討論。
上述作法在此次經典賽也各有例子。包括王建民、陽岱綱、彭政閔等球員,大都選擇將紀念物義賣募款。此公益舉動令人感動,也造福不少弱勢族群,但因義賣後落入私人領域,紀念物成為私藏物,一般國人要藉物思情不得其所,保存環境亦無法掌握;因此單從文物的價值留存及其所釋放的效應上來看,包括典藏環境、公開展出、價值延續及精神傳承,是外人較無法掌握及穫得。另一例子則是陽耀勳的血褲,他將血褲贈予隊友,再由隊友捐予台北大巨蛋棒球博物館典藏,由於此博物館是BOT工程,屬國家所有,將來國人得以在任何時候赴館親眼一賭,此歷史證據也會在完善的典藏環境下被細心呵護著。
曼尼的球最後會落入何方?也許後續會有不同的發展,但大家重視球員在場上奮戰遺留的紀念物絕對是件好事。這也讓我們對這顆首轟球有不同的想像,該被拍賣?或是放在博物館裡?這對進入「棒球文物文資化」的我們,確實要開始認真思考的事。(作者為台灣棒球博物館籌備處典藏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