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釀殺人 精神耗弱輕判10年

     屏東縣謝姓男子為女兒辦歸寧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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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在同場地接續辦尾牙的許姓男子起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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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在歸寧宴後持刀猛插許某後背一刀斃命。二審考量謝某與死者家屬以四百一十萬元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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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醫院鑑定謝長期飽受憂鬱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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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殺人罪判刑十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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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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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姓男子前年年初在屏東一處宮廟外為女兒辦歸寧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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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許姓死者則緊接在謝家歸寧宴後於同地舉辦尾牙;謝某不滿許某事前催促他盡快清理場地「否則不會放過你」,當日又罵他「還不趕快清一清」,因此萌生殺意。
     一百年一月廿四日晚間,謝某在歸寧宴後越想越不滿,帶著水果刀重回宮廟,趁許某不注意,持刀刺向許某,還嗆聲「你再囂張啊!」許送醫後不治。
     謝某行凶呆坐一旁,遭員警當場逮捕。屏東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謝某十五年徒刑,謝主張因長期失眠且過度飲酒導致智能下降,上訴法院盼給予輕判。
     二審合議庭參酌精神科醫師鑑定報告,認為謝某判斷力、認知功能受憂鬱症與長期使用酒精影響而達精神耗弱程度,得依法減輕刑度;另考量謝某在上訴二審後已與死者家屬和解,改判十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不當,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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