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嚇阻販毒 印尼總統不妥協

根據印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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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攜毒入境被逮都將面臨死刑。觸犯這條法律的多為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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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遭槍決者只有1名印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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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別來自荷蘭、巴西、越南、奈及利亞和馬拉威。目前約有3 、40名台灣人被囚禁在印尼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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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大都是因為運毒被捕。目前印尼的外國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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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澳洲籍的安德魯.陳和蘇庫馬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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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57歲的英國婦女山迪佛。山迪佛因於2013年走私4.8公斤到峇里島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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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申請特赦成功的希望也很渺茫。印尼接連處決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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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國際人權團體嚴重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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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印尼政府立場堅定,強調將貫徹實施以死刑嚇阻販毒的政策。同時民調顯示,多數印尼人贊成死刑,特別是針對毒販。在東南亞,印尼不是唯一對販運毒品判處死刑的國家,新加坡、馬來西亞和越南也有類似法律,且審判往往在戶外舉行,以收嚇阻之效。今年1月,8名越南人因為走私200公斤海洛因入境,被判處死刑。目前越南總共有673名死囚,罪名多數是販運毒品。中國大陸對販毒更是嚴刑峻法,根據其刑法,任何人涉及製造、販賣、運送和走私2公斤以上鴉片或50毫克以上海洛因或安非他命,都可能被處以15年有期徒刑乃至死刑,且不分中外人士,一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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