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浩敏任總統監誓人 民團要求禁止遭駁

520將至,

普渡桌

,福爾摩沙自治聯盟批評司法院長賴浩敏的大法官任期已滿,

超跑禮車

,聲請假處分禁止他擔任總統就職宣誓的監誓人,

金錢龜

,但今天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福爾摩沙自治聯盟主張,

產品代銷公司

,他們與兼任大法官的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蘇永欽訂有政治契約,

屏東居家照護

,兩人任期早在5年前就任滿。該聯盟打行政訴訟,

機車百貨

,並聲請假處分,要求法院禁止兩人擔任總統當選人蔡英文的監誓人。北高行審理後認為,該聯盟與大法官並沒有締結政治契約,所以並沒有行政法上的請求權。況且,憲法爭議不在行政法院審判權範圍,該聯盟提起的行政訴訟獲得勝訴的機率也不高,自然欠缺准許假處分的必要性。1050518(中央社),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