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院日前裁定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等4人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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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罵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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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也順勢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2日以相關證人尚未訊問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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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魏等人犯罪次數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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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重典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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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逃亡、串證的高度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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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原交保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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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指有串證、逃亡可能魏應充的律師羅豐胤表示,此案是社會矚目案件,他早就預料會發回更裁,魏應充也以平常心面對。羅豐胤稱,此案的關鍵事實,一審已透過證人交互詰問釐清,部分證人雖還沒問完,但有些跟魏無關,魏也沒有串證的必要,更不可能逃亡,重裁應該會維持交保的裁定。台中高分院認為,頂新案的案情複雜,被告有8人,人數眾多,且在頂新集團相關企業內任職的證人不在少數,彰化地院在未傳喚全部證人進行交互詰問下,就認定魏應充等4人已無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給予具保,尚嫌速斷。裁定書稱有羈押必要裁定書指出,魏應充等3人的工作性質經常往來各地,楊振益長年住在越南,確實有出境滯留不歸的可能性,且魏等4人否認犯罪,又分別在頂新、大幸福公司具有參與決策權限,足以影響或干擾其他證人的證述,有羈押必要。裁定書表示,楊振益在偵訊時,自承大幸福公司的油品來路不明,除售給頂新外,均作為飼料油,並賄賂檢驗員製作不實進口報告,但一審時卻翻供。一審詰問部分證人時,是在魏等4人被押情況下,已難完全防止證人因任職頂新而維護頂新,若讓魏等人保釋在外,如何期待後續證人能依自由意志作證?台中高分院指出,此案侵害公眾財產、身體法益甚鉅,具有高度公共利益,魏應充等被檢方以60次詐欺取財、2次販賣摻偽食品、79次加重詐欺等罪起訴,犯罪次數眾多,面臨重典追訴,參考以往類似案例,如米糠油案、塑化劑案與混油案等,均判刑10年以上,魏等人有逃亡、串證的高度可能性。1億交保金有待考量台中高分院也認為,頂新集團在國內外有龐大資金,魏在原審裁定交保時,短時間內迅速籌措高額現金,1億元交保金對魏似無充足的拘束力,具保金額是否適當,仍有考量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