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告侵權誹謗 眭澔平陳幼芳不起訴

 「名嘴」眭澔平與演員陳幼芳互告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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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12日偵結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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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兩人罪嫌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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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不起訴。
 據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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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幼芳繼去年控告眭澔平違反著作權法言和撤告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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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以他違法重製〈夢入芙蓉〉等4首歌曲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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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滿她對媒體放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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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加重誹謗。
 眭澔平辯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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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歌曲在84年即以4萬元取得陳幼芳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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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還簽下同意書;她則表示當年雖有簽約,但僅為一次性授權。檢察官認為,陳坦言曾與眭簽下同意書,因此眭主觀上並無侵害著作權故意,眭罪嫌不足。而眭不滿的新聞報導,是經記者向陳採訪後撰稿,難以認定她有主動散布的意圖,主觀上也無誹謗之意,處分陳不起訴。陳幼芳昨透過經紀人周彥彤表示,會等收到判決書跟律師討論後,再決定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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