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洗錢情資給扁 檢指葉盛茂故意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將澤西島扁家洗錢情資交給前總統陳水扁洩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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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就一審判葉無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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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卅日開庭審理。蒞庭檢察官陳傳宗指葉盛茂九十五年接獲洗錢情資前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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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簽核高檢署查黑中心調查國務機要費案涉案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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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他十二月給扁洗錢情資有洩密故意。
     葉盛茂被控把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聯盟澤西島金融情報中心所提供情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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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有關扁嫂吳淑珍涉嫌用哥哥吳景茂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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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加坡將錢轉到澤西島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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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成中譯節本交給陳水扁,讓珍得交代兒子陳致中海外另闢帳戶,展開「海角七億」洗錢之旅。他一審在台北地院承認九十五年十二月六日,確實依慣例把節本給扁。
     北院最後認定節本中沒有指出涉及刑事犯罪,或疑似洗錢資訊的表徵,不是祕密資訊,且葉交付節本時,也不知道扁當時已有洗錢犯罪嫌疑,主觀上沒有洩密犯意,判決他無罪。
     檢察官上訴二審,以澤西島電子郵件中明明就是扁家海外情資,並提出同年十月查黑中心已動手偵辦國務機要費,去函調查局調查國務案涉案人資料,經葉盛茂簽核,表示他知道扁有犯罪嫌疑在先,交付澤西島情資在後,主觀上顯然有洩密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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