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邱太三公開信 檢察官有異見

法務部長邱太三(圖)上周對全體檢察官發出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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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檢察官「一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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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應有足夠證據讓被告定罪」。(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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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信翰攝)

法務部長邱太三上周對全體檢察官發出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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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檢察官「一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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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應有足夠證據讓被告定罪」。但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有「異」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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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在檢察官論壇中撰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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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過度輕縱作姦犯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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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更是台灣司法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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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常被法官指責未盡舉證責任,再被有力被告及媒體譏為濫訴,不一定公平。吳巡龍開門見山寫道,邱太三曾任檢察官多年,對檢察體系興革事項想必瞭如指掌,但恐怕「部長所見或未中重點,不得不誠實進一言。」吳巡龍認為,邱太三一再提到檢察官出手要精準,應該是認為檢察官起訴過於浮濫。但實際上,我國檢察官起訴定罪率達95%以上,比先進國家並不遜色,而無罪判決有諸多因素,未必檢察官起訴有誤。曾因不滿最高法院決議法官不主動調查對被告不利事項而發起靜坐的吳巡龍指出,部分法官常以最有利被告的角度判斷事實、解釋法律,而不是從合理的角度判斷、解釋,過度輕縱作姦犯科者,導致社會治安向下沈淪,可能更是台灣司法的通病。吳巡龍另提及,實際上我國羈押率非常低,反倒是有很多應押未押,導致案情無法向上發展或要犯棄保潛逃,造成社會對司法不信任甚至鄙視,因此我國首應檢討的可能不是檢察官出擊是否浮濫;無寧是我國法官通常以人權保護者自居,是否過度忽略法院伸張司法正義的功能。但吳巡龍也認為,案件若失敗是因檢察官未盡合理蒐證責任,應予檢察官適當處罰,雖然個人意見與部長重點不同,但為司法好的目標相同,深盼邱太三代表檢察系統發言時,能無畏輿論,扭轉視聽,還檢察官公道。(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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