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鳳(左)與侯佩岑代言產品廣告被衛服部食藥署認定內容易讓民眾誤解產品具療效、涉嫌誇大開罰。(圖/本報系資料照)
所謂人怕出名豬怕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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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最怕代言產品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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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各種產品推陳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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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凡民眾想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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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可以成為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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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廠商來說,要想產品賣的好,找具有知名度與號召力的名人藝人最具效果,但一旦雙方簽屬合約,若某方出現問題就有可能拖累另外一方,日前陳美鳳與侯佩岑代言的產品,就被衛福部食藥署認定廣告內容誇大不實,各自開罰4萬與12萬。
陳美鳳代言產品被認定廣告內容易讓民眾誤解產品具療效,動刀開罰4萬元。(圖/翻攝自Youtube)
侯佩岑代言產品廣告則是涉嫌誇大違約,遭罰12萬。(圖/翻攝自Youtube)
陳美鳳日前替「國安葉黃素口含錠」代言,廣告中宣稱「這麼暗玩手機,小心對視力不好、眼鏡又要拿去配了喔!」接著便提醒民眾將該產品隨身攜帶,被認定有影射民眾多服用能改善近視之嫌,慘遭衛福部食藥署判定廣告內容易讓民眾誤解產品具療效,動刀開罰4萬元,而同樣情形也出現在侯佩岑代言的「挺立鈣強化錠」,廣告台詞「骨質流失像坐雲霄飛車,挺立有效延緩鈣質流失,D3加倍促進鈣吸收,骨骼健康更有行動力」整體表現被視為誇大違規,被重罰12萬元。據《蘋果日報》報導,替陳美鳳接下此代言的鳳凰經紀人代為解釋,認為只是使用方法上的用字遣詞與衛生署認知不同,只要改過就沒事,未來也會更加嚴格把關,而侯佩岑經紀公司則澄清「並沒有參與廣告製作」,表示侯佩岑僅是依照腳本配合演出,會再去與廠商溝通、了解情況,2人是否會因此連帶受罰?事實上按照食藥署科長黃維生說法,若代言人並未參與廣告製播,應不至於受罰,但最終結果仍得由各衛生局裁量。(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