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硬上傳播妹 色男賠80萬獲緩刑

28歲李姓男子去年4月在蘆洲KTV與友人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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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找來傳播妹到KTV助興後再到啤酒屋續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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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傳播妹不勝酒力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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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藉口把她送回傳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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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把傳播妹帶到摩鐵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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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傳播妹猛力反抗把李男打得滿臉是血,但最終仍遭性侵。李男在檢方偵辦時否認犯行,還辯稱他喝到茫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摩鐵員工均證稱,傳播妹當時哭喊地衝到櫃檯,還打電話回公司求救表示:「我被欺負了,客人有用手下去摸。」傳播公司員工與傳播妹男友也證稱當天凌晨接到她的哭訴電話,加上傳播妹下體也驗出李男DNA,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李男。法院審理期間李男坦承犯行,並以80萬元與傳播妹達成和解,傳播妹也同意予他緩刑宣告,新北地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另須服140小時義務勞務。本案可上訴。★中時電子報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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