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住宅使用權到期 須按房價1/3續約

大陸住宅沒有永久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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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立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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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都是70年的土地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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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都很好奇「到期」後該怎麼辦?因為《物權法》有寫可自動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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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沒寫怎麼續約。最近有一波溫州房產「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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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時被列為20年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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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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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面臨要再花數10萬元人民幣「重新買地」的問題。當地官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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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沒有前例可尋,所以他們先由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土地價格,算出總的土地出讓金,再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約,根據不同用途、區位、土地利用條件等,要交房產交易價1/3到一半左右。(旺報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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