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4月降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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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筆341億超賺盈餘決議留下來當作「電價平準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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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回饋給民眾。對此今天立委高度質疑這筆錢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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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慮將變成經濟部長或台電的「私人小金庫」。經濟部長鄧振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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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訂定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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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公開。如果341億超賺盈餘回饋給每一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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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戶每月平均可以省下56元電費。但台電日前召開電價審議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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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這筆錢不降價或退還,留做電價平準基金,等未來電價回漲時可以充抵之用。這筆錢金額過大,讓國民黨籍立委王惠美今天在立院質疑經濟部,依據《國營事業法》,國營事業有盈餘應繳國庫,341億存入電價平準基金有合法性問題?她也關心這筆錢到底如何運用,恐變成部長私人或台電小金庫,「誰來監督?」鄧振中說,依法盈餘是該繳國庫,但電價委員有權力來決定。至於如何使用,能源局會在3到4個月內會訂出這筆基金的使用辦法。但王惠美仍認為,這仍是行政單位說了算,屆時可能大家還是看的到,吃不到。鄧還是強調,我們會公布。(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