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換新車減徵貨物稅範圍將擴大

為刺激景氣,

台中網頁製作

,財政部去年提出舊車換新車減徵貨物稅的修法,

line行銷

,但卻限制須在同一戶籍、二親等內才可以適用,

關鍵字行銷

,立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修正放寬、並可回溯至1月8日。中古車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措施於1月8日生效,

台中關鍵字行銷

,民眾只要於新法生效日起5年內,

響應式網站

,將符合使用年限的舊車報廢或出口,

seo優化

,前後6個月內購買符合規定的新車並完成領牌登記,

line行銷

,即可享有汽車減稅新台幣5萬元、機車減稅4000元優惠。但這項政策規定新舊車所有權人為二等親屬者須同一戶籍,但多數民眾常因升學、就業、結婚、生子等等因素,而和原生家庭位於不同地區,同一戶籍更是少數。因此,國民黨立委盧秀燕、顏寬恆、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莊瑞雄等人提出「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條文修正草案」。財政委員會上午討論本案,財政部報告指出,經車輛公會統計,到3月底汽車汰舊換新已送件超過2.9萬件,銷售量與去年同期持平,已優於車廠原本預期;機車汰舊換新已送件超過3.7萬件,銷售量較去年同期成長12%財政部認為,相關修法可以增加民眾汰舊換新並享減徵貨物稅優惠的意願,並進一步提升國內車輛產業產值,因此對於修法樂觀其成。相關修法在財政委員會初審討論時,除了盧秀燕原定回溯至1月6日,更改為原法條公布日期的1月8日外,其餘照案通過。1050421(中央社),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