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台商許志宜、初炳桂夫婦,
工作燈
,七年前覬覦黑鮪魚經濟利益,
靈魂伴侶
,竟連絡菲國海軍和市長等文武官員,
中部打石工
,在菲經濟海域三度扣押我捕鮪漁民和船,
私人照護
,勒索四百六十多萬元朋分。另佯稱代辦入籍菲國,
藻針
,向廿三名漁民詐收一千八百八十多萬元。高院廿五日審結,
車輛免費估價
,依恐嚇和詐欺取財共七罪,判決許男有期徒刑七年六月,初女五年二月,全案定讞。
許志宜夫妻另在九十三年十月到九十五年十二月間,以漁業合作為名,代辦台船主入籍菲國、取得合法漁工證,可以合法在菲國海域捕魚,在菲國開公司,以每船每年收四十到六十萬元,招攬台船歛財。
一名吳姓船主,九十六年六月仍被菲國扣船,這才發現許給的資料都是偽造的,害他被菲法院判罰七萬元美金。人獲釋前,許男夫妻還向吳妻收了六百七十五萬元。統計許共詐騙廿三名船主兩千多萬元,經檢警監控,二人回台時在桃園機場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