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物庫當金庫 前書記官重判22年

     前桃園地檢署書記官林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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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利用管理贓物庫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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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查扣的5公斤安非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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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冰糖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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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售後牟利400多萬元。高院昨天痛批林將贓物庫當成自家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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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傷害地檢署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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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貪汙等罪將他重判22年。
     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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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從98年10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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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桃檢擔任書記官負責管理地檢署第2辦公室的贓物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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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接收保管警方查扣的贓證物。林熟知扣案毒品送往中壢焚化場銷毀前,承辦書記官僅會同政風人員針對數量、外觀清點,不會檢驗是否有毒品成分,因此以冰糖掉包。
     林在4年前結識有毒品前科的黃玉華,2人勾結侵占毒品贓物轉賣。林從前年7月到去年6月間,分別以此手法取得4800多公克的安毒,分7次交給黃玉華販售牟利。
     桃園地檢署去年偵辦毒品案件,從黃玉華下線監控得知,黃竟在電話裡稱:「我的貨源從地檢署來,要多少有多少!」才循線查出「自己人」涉案。
     高院審理後認為,林身為桃園地檢署書記官,受長官之信任,管理贓物庫,本應清廉自守,恪盡職守,竟為圖一己私利,把贓物庫當成自家金庫,侵占所保管的安非他命;審酌林犯後坦承且繳回所有犯罪所得等,昨將他依貪汙等罪判處2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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