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懷孕無力撫養 女幼師「假結婚真賣嬰」

養不起就賣掉!台北市刑警大隊4月14日接獲民眾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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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稱北市一名林姓幼兒園女老師未婚產子,

如何增加想像力

,因家境不好無力撫養小孩,

術後面膜

,涉嫌以假結婚模式將小孩賣給假老公。經追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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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士雖然都否認是「假結婚真賣嬰」,

嘉義短期看護

,今日仍遭警方依妨害自由及偽造文書罪嫌函送究辦。經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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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女幼教師表示沒錢養小孩,純粹是為了讓小孩有個比較好的成長環境,經友人黃女介紹膝下無子的72歲陳姓老翁,利用和陳翁假結婚方式,讓小孩以婚生子名義由陳翁撫養並繼承家業,雙方並在她懷孕期產子前就辦妥假結婚,並簽下協議書;至於協議書中提及陳給付她的22萬元,是陳翁同情她經濟能力不佳,主動提供的生產、做月子及營養品等費用,並非販賣嬰兒的金錢。陳姓老翁也向警方表示,他因同情林女無力扶養小孩,再加上膝下無子,希望有兒子可以繼承家產,協議書中所提到的金錢,是給林女做月子的費用,絕非是用來買嬰兒的。陳男並供稱,他並不知道這樣做是犯法的,才出此下策,實在是無心之過,希望法官、檢察官能夠體恤其愛小孩的的心情,讓其撫養小孩成人。居中介紹的黃女表示,她是心疼林女懷孕又無力撫養小孩,且她剛好有位需要兒子來繼承家產的友人陳翁,出於善意邀約二名當事人見面並討論小孩之問題,而協議書中所提到之金錢,為陳男給林女之生產、做月子等費用,而林女交付給她的金錢並非仲介費,乃因林女平時會亂花錢,其基於善心幫林女保管這筆錢,待林女有急用時再還給她。警方表示,三名涉案人雖矢口否認有買賣嬰兒等情事,訊後,警方仍依妨害自由罪(刑法第296-1條第一項買賣人口罪)及偽文等罪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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