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汰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補助3萬3800。(陳世宗攝)
為提倡節能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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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今年祭出全國平均最高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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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二行程機車汰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3萬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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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市民申請;中低收入戶民眾汰舊換購96年7月1日以後出廠的燃油機車反應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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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碼補助已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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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環保局將再編列相關補助經費。環保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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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若具有中低收入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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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其二行程機車設籍為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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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舊換購具有台灣電動機車認證(TES)核可的重型電動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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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獲環保署及市府補助共3萬3800元,小型輕型/輕型電動機車則補助最高3萬1800元;汰舊換購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最高也可獲得補助1萬3000元。洪正中說,若直接購買電動機車,最高也可獲補助2萬3000元,直接購買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則可獲補助6000元。若只單純汰舊二行程機車不換購,也可獲獎勵2500元。洪正中指出,一般民眾汰舊換購重型電動機車最高可獲補助1萬7000元,小型輕型/輕型電動機車則補助最高1萬5000元;汰舊換購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可獲補助7000元;直接購買重型電動機車者,最高可獲補助1萬1000元;直接購買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則可獲補助2600元等。環保局表示,從102年統計以來,全市二行程車輛數截至去年已減少11萬4517輛,估計每輛車每年約可減PM2.5達0.149公斤。在中央與市府補助獎勵下,全市重型電動機車數已成長至3868輛,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則分別比103年新增1932輛及1858輛。(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