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台電工會爭權益 必要時萬人上街

電業法修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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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昨天和台電工會達成4項共識。但為確保共識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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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工會今天仍召開臨時大會討論因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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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授權總會必要時可採取萬人上街及依法休息等5項措施。為化解電業法修法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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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委張景森及經濟部昨天輪番和台電工會面對面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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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逾5小時後達成4項共識。能源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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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後續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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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晚不拖過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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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將草案送到行政院。台電工會臨時大會今天上午10時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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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約2小時,包括台電公司董事長黃重球也出席致詞及辭別,全程不對外開放。台電工會秘書長彭繼宗會後受訪表示,經過昨天和行政院、經濟部及能源局溝通後,彼此獲得4項共識,但為確保後續修法過程會依照約定,會議決議授權總會於必要時可採取相關措施。內容包括,若遇勞資爭議,授權總會申請調解;授權總會與公司協商,約定必要服務條款;依法休息;動員萬人上街;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辦理會員投票等5大措施。彭繼宗呼籲,維持穩定供電是台電人的驕傲及責任,工會仍將會以民眾生活電力、供電穩定及民生考量為優先,電業法修法是專業且浩大工程,盼聲稱最會溝通的小英政府,在修法過程中要繼續和全民溝通。昨天會議4項共識,包括電業改革不涉及台電民營化;草案原訂未來電力市場規劃分兩階段進行,第二階段廠網分離時程,改為修法後6至9年逐步完成台電公司轉型(多爭取3年緩衝)。另外也包括台電公司得轉型為控股母公司,未來旗下分為發電及輸配售電兩間子公司;前述發電子公司可視營運需要,於不影響員工權益前提下,可再分設孫公司或事業部,以提升各發電廠的實際績效。105080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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