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大法 擬一分為三

     匯流大法擬分三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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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10月出爐!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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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台灣電信、有線電視、頻道、廣播、內容服務及新型態IPTV整體產業發展的匯流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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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分廣電三合一大法、電信法、及匯流法共三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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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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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流法主要內容將參考並融入第一屆NCC委員成立時主張成立的通訊傳播管理法。
     NCC規畫9月正式成立匯流大法工作小組、進行政策討論後、送交NCC委員會議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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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月討論出初步版本後召開公聽會。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日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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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流法的立法原則是以服務別取代過去的產業別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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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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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服務不分產業都用同一法規管制,這樣的立法精神早在國外使用,台灣並非創舉;另外,他亦透露,匯流三法預定明年1~2月送交行政院審議通過後實施,成為我國第一部匯流大法。
     至於各界矚目的反媒體壟斷法,並未確定納入匯流大法與否,不過,媒金分離目前初步看法是、不納入匯流大法裡。
     行政院在將電信法退回、要求NCC重擬一套數位匯流大法以取代電信法時,外界以為行政院與NCC將朝向制定一套整合廣電三法(有線)、電信法的大法方向研議,但近日經過行政院、NCC溝通後,政策急轉彎。
     據了解,張善政與NCC主委石世豪日前已經針對匯流大法未來立法主軸、協調出大方向,原則上,將參考英國在通訊傳播法之外、額外成立電信法、廣電法,以及日本在電信三法、電信法之外額成立電波法模式,台灣也擬以平行的三個法、做為國內匯流大法基礎。
     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等廣電三法因為架構在同一水平管理模式,因此,NCC打算將三個法整併為廣電三合一版本,電信法因牽涉一類、二類電信,而一、二類電信之間又無水平切割空間,因此,將單獨成立電信法,而既未納入廣電三合一、又不屬於電信法管轄範圍的其它法源則全部歸納在匯流法,並將匯流法界定為銜接各法源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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