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租賃官舍 中市議員要求追回公帑、終止契約

市議員黃馨慧、朱暖英、李中(由左至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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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於市議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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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不當租賃官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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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追回公帑並終止契約!(陳世宗攝)

「不信正義喚不回、不容公理盡成灰!」政黨輪替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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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秘書處104年在「沒有科目」、「沒有預算」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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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為前副市長、也是現任教育部長潘文忠、副市長林陵三、秘書長黃景茂租賃豪宅官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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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共計108萬9483元;今天引起國民黨市議員黃馨慧等人痛批,揚言為市民討回公道!秘書處長李如芳表示,為首長租賃宿舍的法源是,依據於胡市長內任所修訂的「台中市政府宿舍管理要點」辦理,當宿舍不足時,可經專案核准後,幫首長租賃宿舍,該處一切依法行政,也依照程序進行。黃馨慧指出,7月份出爐的「台中市104年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已「減列不准核銷」,所有租賃官舍於年底終止契約、104年「不當租賃」公帑,請3位官員自費,於1個月內繳回市庫。黃馨慧表示,全省有3萬餘處職務宿舍,秘書處沒有按「台中市政府宿舍管理要點」第七點,租賃前先行文向「其他管理機關申請移撥或借用首長宿舍」就逕自在「沒有科目」、「沒有預算」情況下,公帑每月3萬替首長租豪宅宿舍。事證明確,市府未依規辦理,公帑應該予以追回市庫,以符合「公平正義」。李中認為,官員若不願意住公有宿舍,自己也有能力租屋,卻一定要違法租賃,秘書處顯然有圖利自肥。並且,監察院向市府調閱租賃官舍資料,被台中市政府秘書處拒絕提供,嚴重影響監察院調查,到底在遮掩什麼?市議員黃馨慧、李中提議,要求市府所有租賃官舍須於年底終止契約。另外,104年「不當租賃」公帑,3位官員請於1個月內自費繳回市庫。秘書處長李如芳強調,市議員關心的104年度決算部分,因市府與審計處對此預算動支的科目見解不同;所以先以「減列」以後改為「歲出保留數」辦理,「減列」與「剃除」不同,剔除才有追繳的問題,而「減列」則可透過預算法相關程序轉正。(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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