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Out 沒同居也適用家暴法

相愛容易相處難,

seo優化

,分手時若沒處理好,

手機版網站

,恐會催生恐怖情人,

響應式網站

,增加生理或心理的危害風險。衛福部表示,

響應式網站

,下月4日起,

網路行銷公司台中

,只要曾發生過親密關係的男女朋友,

網站優化

,都將被納入《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範圍,

手機版網站

,未來民眾遇到恐怖情人,

網路行銷公司

,將多了一項保護自己的選項。過去《家庭暴力防治法》過去的保護對象只限親屬、配偶、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等對象,下月4日起將擴大適用,民眾只要年滿16歲,遭受到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的伴侶、身體或精神上的非法侵害及騷擾,無論是否同居過,被害人均可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林維言表示,面對恐怖情人,民眾平時可向社政單位諮詢意見,不過若出現立即性的危害時,應立即報警、撥打110處理,警局會將案件送交法院審理,被害人可獲得的保護包括警察人員保護措施、被害人隱私保護、醫療機構驗傷、加害人處遇、違反保護令罪等保護措施之適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家庭暴力防治法》是亞洲第一部防治家庭暴力的專法,1998年立法通過讓法入家門,2007年將「同居關係」納入適用,下個月更將擴大對未同居親密關係伴侶的保護。衛福部表示,透過司法保障未同居之親密關係暴力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將積極防治親密關係的暴力。(中時即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