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勞權小組與各工會聲明 強調應7休1

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今天發表聲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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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業應該遵守「7休1」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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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把少於0.1%的特例當成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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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跨7日採訪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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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應調配人力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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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讓勞工處於過勞風險。行政院長林全明天將就外界關注的7休1議題舉行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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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與各媒體工會發表共同聲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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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是最低限度的勞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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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把特例當通例。媒體勞權小組說,如果新政府真正有心著手改善過勞現象,就應該真正回歸勞基法第36條規範的立法精神與意旨,確保勞工得以在至多連續工作6天後,享有1日「例假」的完整休息,不該再研議為特殊狀況,像是總統出訪、奧運採訪、連假運輸等開後門。這些特例反應的是資方為減少成本所致使人力不足現象,呼籲資方應該從補足人力下手,即可立即徹底解決此一問題。媒體勞權小組說,中央、地方勞檢機關應針對其他99.9%違背7休1制度情事進行裁罰,勿讓多數勞工權益成為少數資方欲網開特例的籌碼。勞動部不應針對媒體業等討論能否制定「裁量基準」放寬,如果勞動部以任何形式,逾越勞基法第36條母法規定,將針對勞動部發起進一步抗爭行動。1050818(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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