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林郁方「坑殺軍眷共犯」 林昶佐不起訴

時代力量立委候選人林昶佐(左)指林郁方是「坑殺軍眷共犯」遭控告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偵結處分林昶佐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10:47更新內文)立委林郁方不滿同選區立委參選人林昶佐散布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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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他與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是「坑殺軍眷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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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指他的擁核言論將讓「台北人死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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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林昶佐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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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林的言論或許較為嚴厲、不留餘地、驚悚、尖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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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均屬對公共事務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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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違反選罷法及誹謗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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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林昶佐不起訴。林昶佐在王如玄日前的軍宅爭議中,製作文宣指控林郁方是「坑殺軍眷的共犯」,另質疑林郁方的擁核立場,「…您哪來的自信,可以藐視人民性命,擁抱核電…」、「讓台北人死無路!」挨告誹謗與意圖使人不當選。北檢認為,林昶佐依據林郁方在競選文宣自稱「專業國防外交立委」,且擔任立委期間所參與的委員會及自陳曾推動國防部設立軍安基金等事實,於文宣中指稱林郁方是軍眷族群代表,難以認定有何負評可言。此外,檢察官認為,林昶佐評論林郁方在軍宅案中「一句話也不吭」,進而指稱林郁方是「坑殺軍眷共犯」,用語或許較為嚴厲、不留餘地,仍屬公共政策的討論範圍,為可受公評事項,即使林昶佐文宣內容有所誇飾,令林郁方感到不快或不舒服,仍屬個人意見表達範圍,難謂已超越社會容忍的程度,自非刑法誹謗罪或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所要處罰之言論。針對「台北人死無路」方面,檢察官認為,林昶佐依據立法院第8屆院會會議紀錄、議事錄中告訴人針對核能發電及非核家園等相關議題所表達之立場,而在文宣中稱告訴人「擁核12次」,「自2012年以來,已經在立法院封殺非核家園相關法案超過12次」等語,並非無所依據。檢察官認為,國會議員投票行為或政治判斷,不論係基於個人信仰、價值、理念,或出於選區利益考量,或受黨意所趨使,終需接受民意檢驗,此乃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因此林昶佐將林郁方於任期內在國會表達的立場於文宣揭露,以期選民對候選人之核能政策有充分認識,訴求選民為適當選擇,亦屬公共政策評論範圍,尚無不法可言。林昶佐也聲稱,若有核災發生,台北盆地將是重災區,市民將無路可逃,因而有需要讓社會大眾知悉此一情況,進而以「…您哪來的自信,可以藐視人民性命,擁抱核電…」質疑林郁方對核能發電的立場。檢察官認為,「讓台北人死無路!」用語雖較為驚悚、過於尖銳、刺耳或不留情面,也難謂已逾越社會就公共政策討論所能容忍之限度,仍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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