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贈與真購地 瓏山林董座林鴻堯遭判2年10月

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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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資料照片)

《自由時報》創辦人林榮三么子、瓏山林公司董事長林鴻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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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以假贈與手法取得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一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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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員工吳明清及地主林國豐共犯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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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今(14)日依偽造文書罪判林有期徒刑2年10月、吳明清1年7月、林國豐8月。本案可上訴。檢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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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北市光復北路與八德路口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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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為4名地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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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瓏山林公司透過「假贈與」手法,先由林姓地主贈與1/3000土地,以規避告知、徵詢共有人是否承購程序,順利取得「入場票」,進而主導土地買賣。隨後,瓏山林再以2000多萬元買下林名下土地,再砸重金收購其他地主的土地,其中有一名地主質疑瓏山林為何可以擁有優先購地權,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後認為林疑涉及刑事不法,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另也有民眾向民陣「鏟土豪行動」舉發。案經檢方偵查起訴。(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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