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大佑〈心肝寶貝〉侵權 判付李坤城7萬8

 李坤城指控羅大佑擅自將他參與作詞的〈心肝寶貝〉等6首台語歌曲交業者重製發行伴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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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要求羅給付授權金。台北地院12日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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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羅大佑須給付李坤城授權費7萬8653元。
 最近因和小40歲的女友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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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上媒體版面的李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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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由已故藝人鳳飛飛唱紅的〈心肝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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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火車〉、〈大家免著驚〉、〈牽成阮的愛〉、〈長征〉、〈青春舞曲2000〉等6首台語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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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在民國79年受聘羅大佑後創作的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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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約定羅授權第三人複製使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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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享有70%的歌詞使用費。
 李坤城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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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佑後來授權業者發行伴唱帶,還有唱片公司重製鳳飛飛演唱精選輯DVD,應該依約給付歌詞使用費57萬1184元。
 法官認為,〈心肝寶貝〉的歌詞是羅、李兩人共同創作,不是李所稱的獨自創作,且依合約6首歌詞的授權費中,〈心肝寶貝〉等4首為25%,另兩首為50%,依李提出的金額計算,昨判羅大佑只須給付李坤城授權費7萬8653元。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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