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狀況住嘉明湖山屋 祭出停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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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停權處分。(檔案照片)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攝 10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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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特殊狀況要臨時入住山屋,林務局將祭出重罰,加收50%手續費,並且停權處分。林務局台東林管處表示,嘉明湖步道自去年4月1日起,進行總量管制,及執行入住山屋收費制度,大多數山友均能配合同時也有不少山友利用非假日登山,分散假日人潮,享受寧靜的高山景觀。今年7月1日起,更進一步管制,凡當日往返嘉明湖的山友,須事先申請,服務站不接受申請。不過,最近台東林管處發現有少數山友,未事先申請山屋住宿證,卻因單日往返嘉明湖未及返回、或因其他特殊狀況入住山屋,不但造成山屋管理人員的困擾,也影響其他依規申請者的權益。台東林管處長劉瓊蓮表示,為遏止這種現象,林管處持續於服務站嚴格執行查核工作,凡經查核不符規定者,嚴禁入山;從8月14日起,若未經申請、然因天候或其他特殊狀況不得不入住山屋或營地者,除需補繳住宿費用,並加收50%手續費外,並祭出停權處分。台東林管處再度呼籲,凡需入住嘉明湖國家步道山屋及營地、或有少數山友需經嘉明湖前往南二段玉山國家公園範圍,也務必事先申請、取得住宿證才可進入,請山友及登山團體配合。如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台東林區管理處 (089-324121轉715)。1050818(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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