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1名單姓男子兩年前,
,在潮境公園體驗動力飛行傘飛行,
,卻因李姓教練操作不當撞上防波堤,
,造成他的腰椎、右小腿、右腳踝受傷,
,使得他無法正常走路、蹲下,
,因此要求李男要賠償168萬元的醫藥費、工作損失費等。日前基隆地方法院審理,
,法官認為,李男雖是合格的教練,但竟在未經核可的地方,使用飛行傘,造成單男受傷,判李男需賠52萬多元,但全案仍可上訴。(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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