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發明「置掛式可升降曬衣架」的男子王仲良,
網路代銷公司
,鎖定以牛皮紙袋裝現金的提款人,
台中安太歲財神廟
,騎贓車尾隨行搶,
道路用地
,在北市犯下七起搶奪案,
高中英文
,得手一百六十萬多元。台北地檢署依搶奪等罪起訴並求刑七年。
五十九歲的王仲良只有國中學歷,
內褲品牌
,但腦筋聰穎曾發明「置掛式可升降曬衣架」,九十四年取得大陸發明類專利權,但王並未致富,反而淪為搶匪。
起訴指出,王仲良去年六月起,多次竊取機車作為犯案工具,且王為躲避警方追緝,還先將贓車停放於山區,作案當日清晨才搭早班公車取車,並換掛車牌、戴全罩式安全帽、口罩掩人耳目。
王某徘徊在北市各大金融機構,鎖定以牛皮紙袋裝現金的提款人,並騎車尾隨行搶,去年六月到八月,分別犯下七起搶案,王某犯後還騎車在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等地繞行躲避追緝。
王某今年八月行搶後逃往桃園,並從桃園農工站搭乘桃園客運回台北,檢警比對王某的悠遊卡搭乘公車與捷運記錄,證實王某作案過程,且王某歷次作案後的逃逸路線經比對手機通聯與監視器畫面也完全相符。
檢察官認為,王某以「我是發明家怎會犯案!」否認犯罪,毫無悔意,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處七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