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前議長 涉貪證據不足 吳俊立改判無罪

     台東縣數10名現任、卸任縣議員涉嫌小型工程貪汙案及社團補助款詐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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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10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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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高分院昨日更3審以證據不充分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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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議長吳俊立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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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議員則仍維持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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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3年至9年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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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可上訴。
     民國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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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包括當時議長吳俊立共41位現任、卸任縣議員及20名現、卸任台東市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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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發集體收受小型工程回扣及詐領社團補助款圖利自己或廠商,遭東檢依貪汙罪起訴。
     吳俊立等人從1審到更2審,皆判處7年6個月以上重刑,民國98年9月更2審宣判,所有涉案人如期宣判,只有吳取消宣判,重開辯論庭。事後又爆發審理吳俊立案的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於98年5月與吳私會,外界譁然,花蓮高分院撤換承審法官林德盛。民國99年6月花蓮高分院更二審,吳俊立等39人維持有罪判決。檢察官和當事人皆提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花蓮高分院昨天更三審,以罪證不足,宣判吳俊立和另4名改判無罪,其他人因認罪協商獲得減刑,有人否認犯罪,維持6年以上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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