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報營業收入3400萬 眼鏡批發商挨罰

逃漏稅案件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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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近期選案查核12家眼鏡批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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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多家批發商皆涉嫌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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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家更漏報營業收入高達新台幣3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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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補稅處罰770萬元。賦稅署副署長盧貞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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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反映到眼鏡行購買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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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卻未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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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財政部今年針對眼鏡批發商與眼鏡行進行選案查核,發現有多家眼鏡批發商銷售鏡片及鏡框給眼鏡行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漏報營業收入,涉嫌逃漏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盧貞秀說,這些眼鏡批發商銷售對象,多屬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或是會計制度不健全的小眼鏡行,長期以來不重視進貨有無取得合法憑證,因此銷售商品時常會漏開統一發票。後來賦稅署進行查核時,從金流方面掌握眼鏡批發商的銷貨對象,因而查獲多家眼鏡行漏開銷貨統一發票、並漏報營業收入的事證。其中一家涉嫌漏報營業收入高達3400萬元,因此對其補稅處罰770萬元。至於其他小眼鏡行,則根據其營業額補繳1%的營業稅,營利所得則依同業利潤標準為營業額的6%,併入綜所稅課徵。賦稅署呼籲,營利事業銷售貨物及勞務,若未依法開立統一發票,應儘速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補稅處罰。1050720(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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