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信金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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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7)日首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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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等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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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辜濂松、辜仲諒父子被訴侵占中信金控3億美元(約新台幣95億元)部分召開準備程序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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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諒否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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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檢方起訴內容寫的不是事實,還說那些帳戶都不是他管的。特偵組起訴辜濂松、辜仲諒父子等人,在2004年至2007年間,涉嫌以中信旗下中信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利用陳俊哲、吳豐富等人擔任中信資產管理公司等相關境內外公司負責人、業務承辦人機會,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中信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到辜濂松、辜仲諒投資的境外公司等帳戶內共13次,侵占中信金控資產約3億美元。北院上午召開準備程序庭,就此部分傳喚辜仲諒、辜家大總管吳豐富、中信管理處前經理張友琛、張素珠等4人到庭。辜仲諒說,他沒有犯罪,起訴書寫的都不是事實,「這些帳戶也不是我在管」;吳豐富也說他沒有犯罪,在2003年至2006年間,所處理的事務都是老闆辜濂松、陳俊哲交辦,他沒有決定權,決策權不在自己手上。張友琛同樣說沒有犯罪,他跟陳俊哲職等差距非常大,連進到陳的辦公室跟他說話的資格都沒有,起訴書上所講的CTO公司對外投資、層層轉匯事情,跟事實不合。聽完被告的陳述,法官當庭質疑本案列為關鍵指控人、辜仲諒前妹婿陳俊哲,去年4月14日,透過司互助在美接受特偵越洋視訊偵訊3小時證詞的證據能力。法官直白問到庭論告的特偵檢察官,表示本案上月起訴所發的新聞稿,指陳俊哲侃侃而談3小時,但筆錄內容顯示,陳俊哲全部拒絕回答,「是不是還有另一份筆錄?」檢察官回答沒有另一份,但強調陳俊哲曾給特偵組一份書面陳報狀,其中確實提及是受受中信高層指示,還說「我是代罪羔羊」,證據力沒有問題。(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