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男子吃醋 搶女友手機遭判刑

有多項性侵前科的劉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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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女友前男友到醫院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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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2人仍藕斷絲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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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醋勁大發要求查看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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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女友拒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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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男搶手機過程導致女子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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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依強制罪判刑。檢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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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是劉男的學姊,前年12月偶遇,劉男獲悉對方和男友林姓男子吵架剛分手,認為機不可失展開熱烈追求,半年後成為男女朋友並同居。劉男和女友嘿休時,習慣吸食K他命助性,有時也會拿給女友吸食。去年5月間某天凌晨,2人夜遊聊天時,女子過度換氣症老毛病發作,劉男趕緊帶女友到醫院就診。女子返回租屋處後,劉男突咆哮質問女友,為何前男友林男有來醫院探望,懷疑2人暗通款曲。女子百般解釋劉男都不相信,劉男要求查看女子手機通訊內容,卻遭到拒絕。女子轉身欲離開租屋處時,劉男情緒突然失控,以身體阻擋於房間門口,再徒手搶走女友手機,女子掙扎反抗,因而導致頭頸部及手腳多處擦挫傷。女子離開後到醫院驗傷,控告劉男性侵及妨害自由。女子供稱,案發時,劉男脅迫她必須與他嘿休才能離開,即使她拿美工刀割腕求放一馬也不理會,前後共性侵她3次。劉男庭訊時坦承有搶走女友手機,以及曾餵食她K它命,但2人已是男女朋友,同居期間曾多次炒飯,否認強迫發生性關係。新竹地院法官調查後,依強制罪判處劉男3個月徒刑,又轉讓第3級毒品罪判處4個月,合併執行6個月,得易科罰金。至於劉男遭控性侵部分,法官調閱2人Line內容,發現案發後,被害人仍密集發送「不管如何,都是可以重新開始的」等曖昧內容,顯見2人仍甚親暱,且被害人與一般遭受性侵的被害人多有恐懼、厭惡、迴避或刻意疏遠加害人之情緒反應迥異,難以認定被告有對被害人強制性交犯行,判決無罪。(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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