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失大 義務役竄改折抵役期遭判刑

曾在陸軍關指部服役的劉姓義務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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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能提前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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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知軍訓課程僅能折抵2日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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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軍中不實登載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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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判處徒刑6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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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服150小時勞務。台灣高等法院指出,曾在陸軍關渡指揮部服役的劉姓義務役士兵,為了能夠提早退伍,明知在私立志仁高中就學期間的軍訓課程僅能折抵2日,竟不實登載「可折抵13日」,讓同連的李姓志願役下士、廖姓士兵陷於錯誤,上呈指揮部審核通過,於102年7月間退伍。判決書指出,劉姓義務役士兵明知可折抵日期,卻向負責人事業務的同袍提出浮報,並在退伍人員名冊軍訓折抵欄上簽名,此舉足以損害軍方人事管理的公平、正確性,已觸犯不實登載公文書罪嫌。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劉姓義務役士兵6個月有期徒刑,但被告以「需要良民證不能被關、希望被判輕一點」等理由上訴。高院法官審酌被告犯後已有悔悟之心,認為當時因一時失慮,偵審過程中認為使他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撤銷原判,改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並服150小時義務勞務。1050321(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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