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業務開放 6程序簡化 外匯業務大鬆綁

中央銀行昨預告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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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氣開放4項業務並簡化6項申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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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歷年來最大規模調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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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未來透過分行、ATM、網銀及行動銀行等全通路辦理外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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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更為方便。新制上路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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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外幣提款機、電子化交易(含網銀、行動銀行等)及金融機構於共同營業時間(營業日早上9點到下午3點半)外辦理外匯業務,都將從送審改為備查。影響所及,銀行可視商圈或客戶需求,新增或將既有提款機調整為新台幣與外幣(美元、人民幣皆可)共用的台外幣提款機,補強全台僅200餘台外幣提款機涵蓋不足問題,要領外幣不再只能到銀行。至於涵蓋網銀、行動銀行的電子化交易業務,未來只要合乎法令,銀行不必申請,可直接增加這項功能,新功能上線時間將從過去1到3個月,大幅縮短至數日內,電子化交易功能將更為完整且具多樣性。此外,金融機構過去在共同營業時間外辦理外匯業務,需由分行分別申請,新制上路後也調整為無須許可,各銀行同樣可視商圈跟業務需求,在3點半過後或周六、日辦理,民眾不需再趕3點半。除上述三項外,央行同步簡化非首案之外幣計價而風險涉及國內標的者、已開放單項未涉及新台幣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並對專業機構投資人的外匯衍生性商品,縮短投資商品上架時間。至於4項開放業務,除開放農業金庫得辦理外匯業務,有利於支援各地區農會外;亦開放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存單;開放指定銀行兼營信託業辦理外幣計價之信託資金業務;並擴大開放外匯衍生性商品範圍。值得一提的是,人民幣與美元一視同仁,衍生性商品準用一般外幣之管理,連結商品、氣候及信用衍生性契約,可用人民幣計價或交割;人民幣利率衍生性商品亦得連結不涉及大陸地區發行人之債券。為保護國內民眾,央行也訂出外幣信用衍生性商品「內外有別」規範,合約信用實體為大陸政府、公司及其直接、間接持有股權達3成以上公司,均不作限制,但禁止國內客戶擔任信用風險承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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