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妹討扶養費 法官判5兄姐負責

李姓婦人患有中度智能障礙、雙眼幾近失明,

響應式網站

,去年摔傷後住進護理之家,

口碑行銷公司

,因母親去世、父親年事已高,

關鍵字優化

,無工作和謀生能力的她向5名兄姐討扶養費。5兄姐也都喊窮,

台中網頁製作

,4個姐姐稱嫁出去後名下無財產,

台中網頁製作

,多靠國民年金或低收入戶過活,

網站優化

,哥哥則要負擔重症父親的醫藥和生活費,

網路行銷公司台中

,太太也因癌症纏身,

手機版網站

,都說無力負擔。桃園地院法官調閱相關財產證明發現5兄姐家境確實並不寬裕,

網站優化

,但對妹妹有「生活扶助義務」,在不犧牲自己生活為原則下,認為妹妹聲請每月1萬4千餘元過高,裁定酌減為每月共同負擔8500元。(中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