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吳姓國中生在蘆洲某中學滑倒摔破左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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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延誤送醫近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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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整顆左腎遭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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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請求國賠650萬元;新北地院依據校方醫療日誌認定未延誤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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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生在室外跑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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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未注意濕滑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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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其國賠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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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去年5月4日適逢下雨天,吳生中午時刻在校內踩到濕滑地板,導致左腎撕裂傷,校方未注意吳生傷勢嚴重,錯過黃金診治時機,延誤近2小時送醫,送醫後必須切除整顆左腎,吳生已成終生殘障。吳生家長也強調,步道鋪設的地磚,無論晴日、雨天一樣濕滑,事發當日為雨天,摩擦力更小,校方在步道上鋪設容易滑倒的地磚,明顯為公有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有缺失,才向校方請求醫療費、慰撫金等國賠650萬元校方則澄清,吳生滑倒步道鋪有合法、完整的長方形地磚,牆上貼有「天雨路滑,不可在此嬉戲奔跑」警語,吳生違反校規在先。校方也出示醫療日誌,吳生二度向護理人員表示腹痛,未交代滑倒前因後果,校內也無專業器材、人力診斷,僅以為其「腸胃不舒服」,直到最後才向導師表明送醫,證明未延誤送醫。法官則依據紀錄日誌、現場照片認定校方護理人員無疏失,吳生未注意地面濕滑,也未舉證校方鋪設地磚有何不法之處,因此駁回其國賠請求,全案可上訴。(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