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重大疾病險依病況分級,新制4月上路

金管會保險局配合目前醫療實務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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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7項重大疾病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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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要求保險業者依病況程度區分為重度及輕度兩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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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4月起推出保障重度症狀的甲式商品、以及同時保障重度及輕度症狀的乙式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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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罹患初期重大疾病的保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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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能獲得一定比例的理賠。過去業者推出的重大疾病險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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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名詞用語定義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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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致衍生不少理賠爭議。保險局對此將7項重大疾病修正為「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末期腎病變、腦中風後殘障、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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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訂有標準化定義,使同一種疾病的名稱及定義一致,減少不必要爭議。而隨著醫療科技進步,重大疾病可能在早期即被檢驗出來,即使病況位於初期,病患通常仍須支付相當醫療費用,且生理及心理的痛苦程度未必亞於末期患者。鑑於目前的重大疾病險僅保障重症病患,保險局要求業者應依病況區分為輕度及重度,區分為甲、乙型商品,讓初期病況患者也可獲得一定比例的理賠,支應保護初期醫療費用。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甲型商品因未進行輕、重度分級,且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殘障、癌症及癱瘓等4項疾病定義僅涵蓋乙型的重度,其餘3項疾病則與乙型定義相同,因此理論上甲型商品的保費將較乙型商品低廉,較適合保險費預算有限、但想移轉重大疾病風險的消費者。(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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