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拆除違建條例一讀通過 拆違建可向屋主收費

市議員楊正中今日一讀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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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反對將《台中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草案列入議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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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刪除此議案。(陳世宗攝)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三讀議案第一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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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為遏止新增違建及維護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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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擬《台中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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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送議會審查,遭國民黨團反對列入議案審查;議長林士昌最終裁示照案排入議程,交由議會法規委員會審查,第一讀會照案通過。都發局表示,違建屢傳公安事件,且隨建材使用的改變,違建越趨複雜;目前台中市列管6萬多件違建中,以拆除難度較高的鋼骨及鋼筋混泥土構造居多,加上極端氣候易生強烈風災,有更多災害搶救風險。為遏止新增違建及維護公共安全,市府從法規面著手,研擬《台中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草案,盼通過議會審查,未來強制拆除危害公安之違建後,可向違建人收取相關費用,改變過去使用納稅人經費來執行拆除的不合理現象,以符合社會公平正義。違建拆除將以嚴重影響公安違建、施工中違建、危險房屋拆除及防災搶救等為執行重點,包含大型、整棟、八大行業等高使用強度的違章建築,盼讓市民的生活環境更安全。市議員楊正中今日一讀會表示,國民黨團反對將《台中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草案列入議案審查,要求刪除此議案。對此,林議長表示,草案應交由議會法規委員會,依其專業審查,因此仍照案通過排入議程,其他議員如有不同意見均可在大會中提出。(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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