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團體籲開放觀課 中市府:鼓勵但不強制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家中小學校長協會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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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到台中市府廣場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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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公開觀課是老師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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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將教室大門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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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接受檢驗。(盧金足攝)

台中市府教育局對學校是否公開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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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採取「鼓勵」並非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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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尊重」也非表示學校及教師可以完全停止辦理公開課與觀課。(盧金足攝)

全國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今天(26日)到台中市府廣場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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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抨擊難道「教室重地!閒人止步?」炮轟台中市創全國首例開教育倒車,罔顧學生受教權利,強調公開觀課是老師的義務,勞工局怎能接受調解申請。對此,市府教育局表示,配合107學年度上路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鼓勵各校基於提升教師專業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辦理校長及教師公開課與觀課。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榮譽理事長薛春光指出,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反對公開觀課,進而向勞動局提出調解申請,教育局以資方代表身分同意,成立調解內容,尊重教師的自由意願參與公開課及參與觀課,並尊重各校依民主程序辦理公開課及參與觀課。「這項調解太離譜!」薛春光說,教育部新課綱已規範,校長和教師須開放觀課,課綱為法規命令,效力等同法律,不應列為勞資爭議調解事項,就算要勞資仲裁或協調,利害關係人家長也應該到場,偏偏家長完全被蒙在鼓裡,這是黑箱作業。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表示,調解本質是契約行為,這次調解涉及義務的讓步,涉及公立學校教師公法契約的義務變更,台中市政府卻完全忽略行政程序法關於和解的規定,當作是私法勞資關係處理。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林碩杰強調,教育局只是取消正式公文要求,口頭上還是向各校列為督導項目,所以才向市府勞工局提出調解,在107課綱上路之前,觀課不該被強制列為教師義務。對此,教育局表示配合107學年度上路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從現在到課剛正式實施前,將遵循課綱精神,尊重並鼓勵辦理校長及教師公開課與觀課,並於107年8月1日課綱正式實施後,全力協助學校推展公開課、觀課,以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教育部103年11月公佈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明定,明定自107年8月1日起,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畫下,至少公開授課1次,並進行專業回饋,以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又於105年10月17日函訂定「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提供地方政府及學校辦理依據。市府教育局表示,從現在開始到107年7月31日,即課綱正式實施之前,將依課綱精神,積極提供各校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鼓勵各校基於提升教師專業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辦理校長及教師公開課與觀課。對於教育產業工會提出由教師自由意願參加「公開課與觀課」事件,教育局強調,在107年課綱正式實施法前,法令尚未強制要求,因此該局採用「鼓勵」並非強制,但是「尊重」亦非表示學校及教師可以完全停止辦理公開課與觀課。市府教育局強調,公開課及參與觀課,提供了教師教學現況的客觀回饋,藉由觀察者觀察教師教學的現況,然後客觀具體地回饋給教師,協助其了解真實的表現,確實有助於教師專業成長,進而維護學生受教權益,現階段各校參與公開課、觀課議課均非常踴躍,教育局會繼續鼓勵學校自主規畫辦理公開課與觀課。對全國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質疑接受教師團體申請調解,勞工局回應表示,以後將不接受教師團體調解。(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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