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行李炸彈案的朱亞東昨天在手銬腳鐐押解下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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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矇著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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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為何放炸彈的理由及動機不願說明。他強調是「老闆」要他找人頭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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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事前根本不知道行李箱裡是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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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懷疑他避重就輕。
朱亞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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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一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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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賢問他最近工作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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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開計程車不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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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便說有事情找他幫忙,僱請他幫忙開車,後來胡稱要買車,要他找個領有身障手冊的人頭,可以節稅省錢。
他找了同是開計程車的施姓男子,借了賴姓運將的身障手冊等證件,在三月廿八日買了一輛休旅車。朱亞東說,剛開始前幾天都是他開車,後來胡宗賢會經常打電話要他將車開到台南要用車,就由他載胡宗賢外出。
不過,朱強調,胡宗賢不讓他進入台南新營的房子內,每次都在門外或樓下等候,根本不知道胡在裡面製作炸彈,也不知道胡放置炸彈的用意及目的。
四十六歲的朱亞東是計程車司機,他雖然是彰化人,但一直都在台中地區開車,因而認識在台中、台南兩地執業律師的胡宗賢,由於彼此談得來,胡每次要到地檢署、法院出庭時,都會叫朱亞東的車。
兩人從六、七年前認識後,一直都有不錯的私交。不過,兩年多前,朱為生計想賺錢,當起應召站的馬伕,負責載送應召女郎交易,遭警方查獲,朱卻未找胡擔任辯護律師。
當時,朱亞東受僱於綽號「大姐」的應召站,才工作兩天就被查獲;台中地檢署以所涉妨害風化罪情節輕,聲請簡易判決,台中地院審酌朱犯案後坦承及擔任計程車司機,又僅高職畢業,判決有期徒刑兩個月,並得以每日一千元易科罰金。
最近朱在廈門認識一個大陸女友,今年就兩度到大陸會女友,開銷也增加,這回跑到澳門,原想再去廈門會女友,還來不及碰面就被大陸公安逮獲。
警方指出,胡宗賢與朱亞東兩人是雇主與夥計的關係,朱落網後態度配合,在大陸偵訊時就坦承犯案,但對炸彈部分避重就輕,將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