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修訂 逾6年輪胎不得安裝

輪胎行工作人員整理剛到貨的輪胎。(趙雙傑攝)

輪胎行工作人員正在幫客戶換胎。(趙雙傑攝)

經濟部標檢局近日修訂公布超過製造日期6年新輪胎不得安裝在汽車,

即時口譯

,建議輪胎使用期限自製造日期起最長為10年,

即時口譯

,以確保行車安全。為讓民眾更容易辨識輪胎製造日期,

關鍵字優化

,標檢局也提供1分鐘輕鬆辨識的方法,

鋼板防水

,民眾可觀察輪胎胎邊烙印4個數字,

隔熱漆

,前2碼代表生產週別,

婚前健康檢查

,後2碼代表生產年分(西元年)。標檢局舉例,

清境餐廳

,數字為1115,

大陸專利申請

,代表西元2015年第11週。業者皆印製說明書置於各販售場所公開展示,

回火爐

,消費者可瞭解輪胎標示的相關說明。(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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