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筆祭祀公業土地未申報 快申報免遭標售

全國目前有近3萬筆祭祀公業土地尚未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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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今天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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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家族尚未申報祭祀公業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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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把握春節闔家團聚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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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議土地申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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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被政府代為標售。內政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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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公業是前清或早期先民離鄉背井來臺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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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懷念原鄉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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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子孫集資購置田產,以其收益作為祖先祭祀時的備辦及聚餐費用,充分顯示當時臺灣先民社會慎終追遠、尊祖敬宗優良傳統美德。依據「祭祀公業條例」第7條規定,祭祀公業應自政府清查公告之日起3年內辦理申報,期限屆滿未申報或申報經駁回確定的祭祀公業土地,除公共設施用地外,於法定期限屆滿後,由主管機關辦理代為標售。不過,林清淇表示,「祭祀公業條例」自97年施行迄今,未申報土地已從原先的6萬餘筆,逐步清理至近3萬餘筆,雖然以超過法定清理期限,但只要土地尚未完成標售,民眾都能依法提出申報;另,若家族土地已遭主管機關代為標售,售出的款項將保留10年,只要完成土地申報,將可領回。林清淇並指出,基於性別平等原則,「祭祀公業條例」施行後,祭祀公業派下員若發生繼承事實,除當事人表明不願意共同祭祀外,派下員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不分性別均得繼承派下資格,所以女性也可能取得派下權。此外,內政部呼籲,已經完成申報的祭祀公業,也請盡速依照祭祀公業條例規定,成立祭祀公業法人或財團法人、並申辦所有權更名登記為法人或派下員所有,以維護自身權益。(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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