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性侵學妹 法官認定「學妹有好感」敗訴

杜姓高中生在摩鐵、學校頂樓性侵16歲學妹「小涵」,

園藝

,事後買避孕藥給她吃;小涵罹患憂鬱症,

創意禮品

,暴瘦20公斤,

網路醫生

,小涵母親向其求償60萬元。法官認為,

蒸足桶

,小涵曾提到對杜男有好感「一半一半」,

洗頭椅

,無從證明有強制性交侵權行為,

寵物推車

,判其敗訴。判決指出,杜男與小涵為同社團學長、學妹,杜男在2013年至2014年間,帶著小涵上摩鐵,甚至在學校頂樓間嘿咻,事後還餵她吃避孕藥,小涵向老師泣訴遭杜男性侵,警方才約談杜男及其監護人到案。杜男強調,雙方為兩情相悅。檢警調查,小涵指稱,杜男佯稱談事情,卻把她帶去旅館,嘴巴說「好熱」,雙手脫衣服、褲子,接著把她剝個精光後性侵得逞;第二次則是他說「希望我陪他睡一下」,硬拉她上去摩鐵後性侵;最後則是在學校頂樓「從背後插入」弄我。杜男在性侵過程強拍小涵裸照,事後餵小涵吃避孕藥,小涵向校方護理師詢問時,事情才曝光。護理師證稱,小涵態度曖昧,不願意提到性侵細節;社工也說,小涵遭性侵後出現自殺念頭,她也許有點喜歡杜男,但不表示願意與杜男上床。少年法庭認定杜男強拍裸照僅有道德瑕疵,加上當時小涵身上有手機,也可以呼救,裁定不付審理;檢方也認定杜男未涉及強制性交罪,將其不起訴處分。小涵母循民事途徑向杜男求償,新北地院則認為,小涵在社工訪談時說「不是完全不願意,一半一半」,並承認對杜男有好感,被性侵後去電杜男質問「我們到底算不算在一起」,小涵心理狀況不能證明為杜男所致,無從證明有侵權行為。★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自殺諮詢專線:0800-788-995(24小時)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中時即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