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損遺址 暨大附中圖館工程陷窘境

埔里鎮暨大附中拆除舊宿舍及工藝大樓,

台中包車旅遊

,斥資8000萬元新建圖書館,

喜帖

,遭到簡史朗等文史工作者檢舉工地位於大瑪璘遺址範圍,

美容敷材

,未經探勘即開工,

細緻毛孔

,違反《文化資產保護法》,

短期租車

,文化局、人類學者、校方代表至工地現勘(見圖,

台中勤美旅宿

,廖肇祥攝),

口腔黏膜潰瘍

,官、學建議校方應邀請學者施工監看或挖掘探坑,確定無文化層再繼續施工,但校方認為會造成工程延誤,將與工程審議委員討論後決定。簡史朗日前召開記者會,質疑校方未依文資法在施工前做遺址探勘,即整地動工蓋圖書館,一旦遺址遭到破壞,文化將永遠流失,造成無法挽回遺憾,暨大附中全校用地疑似大瑪璘文化遺址,任何工程都應做評估。校長陳啟東13日在現勘前會議提出,舊校舍還有地下室,50年前即大規模挖掘整地過,如果真有遺址,也早就被破壞,而且新圖書館採基腳設計,不會進一步往下挖掘土層,怎麼倒果為因,指新建築有破壞遺址之虞?中研院史語所助研究員郭素秋指出,根據文資法第51條規定,無論採用探坑調查或施工監看,校方都必須確定工地無遺址,才能施工,何況校地就鄰近中研院認定的遺址區域,開挖更須審慎,否則一旦觸法,工程不僅會被勒令停工,施工單位也會受罰。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收藏經理劉克竑指出,新建工程與舊建築基地範圍有差異,不應以50年前現地曾有舊建築為由,而合理化圖書館施工不需經文資法辦理。經過多方討論,劉玉湖建議校方可委請暨大東南亞研究所等考古專家評估,文化局會輔導校方作施工監看或探坑採樣。但劉啟東表示,因工程已發包,且探坑挖掘要另外支出,傾向施工監看,但還需與工程審議委員討論。,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