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世紀貪案 許仕仁判7年半

許仕仁曾在法庭自爆2年花800萬港幣(約3100萬台幣)包養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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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買名牌包、名錶相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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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幫對方置產。他生活豪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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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擁名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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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喜歡收藏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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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700萬港幣。麥機智宣判時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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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是香港最優秀的政務司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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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的缺點是貪婪,利用職位謀取個人利益,但考慮他曾為香港經濟作出貢獻,作出一定的減刑。至於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法官認為他一直關懷社會弱勢,是一個「好人」、「慈善家」,加上年齡及他的宗教等因素,因此酌量減刑。以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判他入獄5年,取消5年上市公司董事資格。許仕仁涉嫌貪汙案始於2012年,案件自今年5月8日開始在香港高等法院審理,12月19日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此案仍可上訴,許仕仁妻子羅美美表示,將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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